【通知】准护士(准看护师)招募说明
即:准看护师 日本国家护士执业资格类别之一; 与正护士同样在医院工作。
申请 条件 五年制大专者适合 1.中男女不限,20-30周岁,初中起点护理专业专科学历,持有中国护士资格证书。
2.诚实;态度端正;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;较好的心理素质;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立能力;无不良嗜好。
3.教育经历满14年,即小学6年+初中3年+专科5年。
4.日语学习满300课时并在面试时达到日语能力2级或同等水平。
5.无精神疾病和传染病;无公安、司法等部门处罚记录。
6.热爱护理工作;喜爱日语和日本文化;热心中日之间文化技术交流,愿意到日本医疗机构从事护士工作。
注1:与正护士项目一样,需在赴日前将所获中国护士证进行注册。 注2:待遇情况及关于面试等与正护士相同,请参考“正护士”栏目。 注3:准护士项目不享受赴日后的赞助政策,但实习及就职均与正护士项目同样安排。 编外:准护士仍有转为正护士的机会,但需付出更多的努力进行学习,弥补教育年限缺失1年带来的不足。 一起加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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